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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即将实施!最高可奖励30万

清远发布 2022-05-11




《清远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通过市政府审批正式公布,据该《办法》,自今年9月20日起,清远将实施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相关举报经核实后,最高可获得30万元奖励。




举报什么?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违法行为


市应急管理局介绍,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处理程序,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办法》。


《办法》的实施将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具体包括生产经营单位涉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及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事项。



如何举报?各职能监管部门需对外公布举报渠道


此前全市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已开通“12345”“12350”安全生产领域举报电话,根据新实施的《办法》,除原有的两个举报电话外,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设立本行业领域、本部门的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地址、电子邮箱,并可公布官方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手机应用软件(APP)等举报渠道。


对实名举报且有联系方式的举报事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规章有关举报受理期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书面告知举报人是否受理,负责举报事项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以书面方式或者举报人提供的其他联系方式告知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核查处理时间,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如何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


根据《办法》规定,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不过不同的举报线索有不同的奖励金额。



《办法》规定,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查属实每宗给予举报人200元的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日报

采写:彭勇珍 通讯员 清应急宣

制图:谭清梅

编辑:陈晓茵

校对:张鍪

编审:樊沃夫 张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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